剛認識Bruce的時候,他大學剛畢業,也找到工程師工作。但他過去兩年在美國加州,卻重新再讀一次大學。
我有些驚訝:「大學的基礎課程,你不覺得太浪費時間嗎?」「我本來也這麼擔心,但其實我從中學到好多!上了美國的寫作課會發現,和我在國內以往所受的寫作訓練,有極大的不同。」
作文課,這不是國高中生的課程嗎?為什麼大學還得上?為什麼大學不是修比較高段的英美文學?
啟承轉合?不見得吧
Bruce過去兩年,在加州就讀的是德安扎學院(De Anza College),一間評價不錯的地區型大學。今年他準備就讀位於矽谷中心的聖荷西州立大學(San Jose State University)主修計算機工程。
德安扎學院沒有把文學課訂為必修,但大學必修課程之中至少有兩門「寫作課」。「我們的寫作課,比較像是思想課、論述課、邏輯課的綜合體。」Bruce說:「老師不太去講句法,不太講用詞遣字,更不會去講修辭。我們大部分的時間與心力是練習把一個論點完整地陳述和表達。」
基本架構如下:
首段:提出論證主張
第二段:支持論點一 + 證據與分析
第三段:支持論點二 + 證據與分析
第四段:支持論點三 + 證據與分析
…
末段:總結全文主旨
「文章開頭的主張有沒有說清楚?主張是否得到支持論點的有效證明?每個支持論點,背後的證據和分析是否有力?有沒有結構分明,讓讀者容易閱讀?」Bruce說:「光是磨練自己在文章中陳述論點,邏輯緊密環環相扣,我就用了好多心力;說我砍掉重練也不為過。」
在美國學的寫作課,和台灣的作文課,及大一國文,到底差別在哪裡,對學生又有什麼影響?
修辭高手,講理拙劣
首先,台灣中學雖有作文課,但我們練習的並不是思想邏輯的論證,而是聯想感觸的抒發。
當一個作文題目是「歪腰郵筒」、「舉重若輕」的時候,它不需要論證;要論證的題目是:你認為殺人該不該判死刑?什麼樣的情況下殺人要判死刑?
我們作文課上的訓練是空洞的情懷,我們擅用華麗的詞藻、修辭,為貧乏的思想塗脂抹粉。
Bruce觀察,美國學校中的寫作長期訓練分析論證,這項能力日後可以快速轉化為報導文體、科學分析、商業提案…這些文體之間各有風格差異,但核心都不脫邏輯論證。在生活中,他們需要溝通說服的時候,通常能進入「提出證據、分析評估」的對話模式。
Bruce感嘆:「台灣人面對歧見,『講理』能力往往薄弱,只好訴諸各種非理性因素:你怎麼可以這麼說、你太年輕你不懂…;甚至在別人的性別、階級上譏諷嘲弄,對話走向爭執和謾罵。」
精緻溫柔的強制灌輸
到了大學,應該是一個培訓邏輯思考能力的階段了吧?但我們必修兩學期的「大一國文」也不是訓練我們的「思想、論證、邏輯」;而是依據中文系教授本身的專長,深入修習某一個文學類門:唐詞、元曲、小說,或是台灣文學…說穿了,其實是高中國文的延伸或窄化。
由一個文學領域的教授、博士,來和我們教一年某種文學領域,當然不是沒有價值的。在教授的深度解說之下,我們可以學會如何深度賞析大師的經典作品。也許,問題就出現在這裡。
從中學到大學,我們的國文課充滿了「大師經典」以及「深度賞析」。既然被主流社會尊奉為「大師」,他們的作品被定位為「經典」,這件事不容質疑,沒有任何論證的必要與空間。在這種「賞析」的過程裡,「自由判斷、獨立思辨」的態度其實很難存在。老師早就準備好精緻的賞析套路,學生要做的就是接受一場「名為賞析的灌輸」。
這真的是人人需要的教育內容嗎?
歐美教育中,「語文訓練」和「文學陶冶」是分開的。人人都要接受語文訓練,新聞報導、專欄評論...,不是大師,不是經典,反而是訓練清晰表達、理性論證的好材料。只有一部分學生基於喜好與興趣選修古典文學,品味莎士比亞、十四行詩。他們很清楚,「語文訓練」是優先而必要的目標。
理盲濫情,只是剛好
實用導向的「語文訓練」,明明應該和文化美感的「文學陶冶」分開。但在國內,這兩件事一直糾纏混淆。混淆的結果,就是讓「文學陶治」的思維一直主宰中學國文、大一國文、作文訓練;而思想、論證、邏輯為核心的「語文訓練」,卻在教育體系中找不到立足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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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「理盲濫情的作文」,我們培育人才的方式與思維,還有什麼需要改變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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